各单位部门及相关用户:
冬季是水电安全事故多发季节。为增强师生安全用水用电意识,保障学校正常运行,共同营造安全、舒适的校园环境,现就安全用水用电提示如下:
一、做好安全用电工作
1.各单位部门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,按照“谁使用、谁负责;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本单位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。
2.各单位部门新增大功率用电设备,须报后勤保障部水电管理服务中心审核,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启用,以免造成不良后果。
3.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搭线接电。进行水电改造工程,须报后勤保障部水电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。
4.学生宿舍严禁将照明供电电源与空调供电电源混用或串接,禁止使用电炉、热得快、取暖器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,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。
5.若发现电器或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响、异味、冒烟、火光等异常状况,应及时断开电源,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。
6.外出应随手关闭电器,断开电源,避免发生安全事故。
7.禁止在配电设施周围堆放易燃、易爆及其它杂物。
二、做好用水设施防冻保温工作
各单位部门应采取措施,提前做好管理范围内供水管道、屋顶水箱等供水设施的防冻保暖工作,及时消除隐患,保证冬季正常供水。
后勤保障部
2021年12月28日